为控制市场风险,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根据《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产能预售(完税产品)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产能预售(保税产品)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监控各产品现货基准价格波动,并选取各产品期货或现货价格作为基准价。
柴油产品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主力合约结算参考价测算的柴油价格计算基准价。沥青产品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沥青期货主力合约结算参考价计算基准价。橡胶产品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橡胶期货主力合约结算参考价计算基准价。液化天然气产品根据交易中心官网公布的浙江地区液化天然气(LNG)现货价格计算基准价。低硫燃料油产品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主力合约结算参考价计算基准价。
本规则自2023年4月3日起生效。
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